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《关于做好2022年度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、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教助中心〔2022〕52号)要求,现启动我校2022年度研究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、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。具体评审办法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条件:
1.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、学制内港澳台本科生、硕士和博士研究生,以及通过港澳台侨学生联考被我校录取的华侨本科生,不包括延期毕业、停学或休学后复学未满一年者;
2.热爱祖国,拥护“一国两制”方针,认同一个中国,拥护祖国统一;
3.自觉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4.诚实守信,有良好的道德修养,勤奋刻苦,成绩优良;
5.入学考试成绩优秀(针对2022级新生)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、成绩优良(2021年秋季学期、2022年春季学期无不及格科目);
二、奖项金额、名额:
1.本科生特等奖8000元,一等奖6000元,二等奖5000元,三等奖4000元;
2.硕士生特等奖20000元,一等奖10000元,二等奖7000元,三等奖5000元;
3.博士生特等奖30000元,一等奖15000元,二等奖10000元,三等奖7000元。
华 中 科 技 大 学 |
类型 |
硕士名额 |
博士名额 |
港澳及华侨学生 奖学金 |
二等:1 三等:2 |
无 |
台湾学生奖学金 |
二等:1 三等:1 |
无 |
三、评审流程:
1.学生本人申请
各培养单位通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,由学生本人自愿填写提交以下材料:
附件1、2022年度台湾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(后简称“申请表1”)
附件2、学生成绩单及成绩排名证明、论文发表、学生活动、荣誉奖励相关证明文件,扫描成一个pdf
附件3、《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》(后简称“申请表3”)或附件4、《台湾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》(后简称“申请表4”)
附件5、2022年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或附件6、2022年台湾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
注:申请表1与申请表3或4需要同时提交;申请表3、4的填写请参见相应填表说明,其中申请表3、4的“申请类别”为最终上报获奖类别,请先不要填写。
2. 培养单位初审推荐
各相关培养单位依据本通知所列申请条件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对各培养层次的学生综合评价后,由高至低进行评审排序推荐。推荐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各培养层次全日制在读学生人数的50%。
请培养单位于2022年10月17日(周一)17:00前,将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《2022年度院系台湾、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名单》、推荐学生纸质版《申请表1》、《申请表3或4》及成绩单、建议获奖名单等纸质版文件统一交至研工办204。所有电子版亦请于同一时间,以“XX学院港澳台奖学金申请材料”命名发[email protected]。
3.学校评审委员会终审推荐
学校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学生进行差额终审,根据教育部分配名额、学生申请材料、在校成绩、班主任/导师意见、院系推荐意见及排序等综合考量,确定各层次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。
4.拟获奖学生公示,公示结束后报教育部审核。
联系人:赵老师 联系电话:87542452
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
2022年9月29日